
期刊简介
刊名: 医药高职教育与现代护理(原刊名《国外医学卫生经济分册》)刊号:CN 32-1876/R ISSN 2096-501X主管单位: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主办单位: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主编:时玉昌刊期:双月刊(逢单月20 日出版);页码:64 页;开本:大16 开定价:10 元/本,全年60 元邮发代号:28-32办刊宗旨:介绍国内外医药卫生高等职业教育政策法规、研究动态、研究成果和国内外护理领域研究新技术、新动向、新成果,促进我国护理学科和医药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主要栏目:专家论坛、医药教育、护理教育、护理管理、临床护理、卫生服务研究等。读者对象:医药高职院校管理者、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各级医院的护理管理者、临床护士等。编辑部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29 号814 室邮编:210029电话:025-84706094
最高法报告谈医患纠纷责任认定,这些情况,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时间:2024-03-11 10:59:42
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报告明确医疗机构善尽诊疗义务或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不担责,让符合规范的诊疗活动有保障,全力救治患者的医生受保护。
“最高法报告中对于医患纠纷责任认定的阐释提出了明确指引,为解决医患纠纷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障。”3月8日,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展曙光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医患纠纷责任牵涉广、认定难,一直是较为棘手的一类案件。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往往会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进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患纠纷责任认定难,一方面是因为,在医疗纠纷行为过错与医疗行为过错责任比例分析中,主观性比较强,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依据标准不一等。”3月8日,北京君都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生命科学与健康医疗法律部主任张文波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另一方面是患者普遍不懂医疗知识,对定性定量,即谁是过错方以及过错责任比例认定的分析并不是特别了解,所以容易产生很高的期望值。”
近年来,我国针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领域出现的新情况,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2023年,依法惩治故意伤医扰医犯罪,起诉226人,同比下降51.6%。此外,医法汇公布的《2023年全国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大数据报告》也显示,2023年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总计2219件(含执行案件1件、其他案件13件),比2022年案件数量减少了2855件。
展曙光称,未来,仍需结合实际情况从执行角度摸索出更加细化的思路,尤其是具体判定中的可操作性。张文波则认为,“目前城乡赔偿标准统一化已经完成,下一步应该探讨省级鉴定机构统一化、探讨单病种定性定量分析规则标准等。”